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淬炼“三心”新境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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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深化学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与党性修养。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刻内涵,不断淬炼“敬畏之心”“清廉之心”“为民之心”,从而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实现“三心”新境界的淬炼与升华。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磨砺“敬畏之心”。敬畏之心,是对党纪党规的尊崇与遵守,是对党的纪律的深刻理解和坚定执行。党员干部应通过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深刻认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时刻保持对党纪党规的敬畏之心。同时,通过警示教育等方式,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确保自身言行始终在党纪党规的轨道上运行。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淬炼“清廉之心”。清廉之心,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底线,是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道德底线,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和挑战,深入开展自我反思,时刻检视自身言行是否符合党规党纪要求,是否满足人民群众期待。通过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不断增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持续加强党性锤炼与道德修养,不断净化心灵、提升境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崇高精神。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锤炼“为民之心”。为民之心,是党员干部的初心和使命所在,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通过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倾听民意,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同时,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塑造“三心”新境界,乃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化学习、知行合一、自我反思,不断提升自身党性修养与道德水平,始终铭记初心使命,坚守道德底线,以更饱满的热情与更务实的作风,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叶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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