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纪委监委关于受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检举控告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4 来源: 分享到:

瑞昌市纪委监委关于受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检举控告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瑞昌市纪委监委全面受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7年以来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以下违纪违法行为:

1.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投标过程中,违规插手干预立项规划、招投标,设置排他性条款、明标暗定、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插手标后管理、工程验收,非法发包、转包、分包,违规投资入股、放贷收息,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

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违规插手工程款拨付以及贪污、套取、截取、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对设计把关、施工管理、考评验收、资金拨付、建后管护等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出现漏项尾欠、偷工减料、抛荒撂荒、“非粮化”等情况的问题;

5.其他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1.来访举报:瑞昌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杨林大道170号市行政大楼六楼);

2.来信举报:将信访举报材料以信件的方式邮寄给瑞昌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寄地址:瑞昌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32200;

3.网络举报:http://jiangxi.12388.gov.cn

4.电话举报:0792-4225119。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鼓励和提倡实名举报,对经认定为实名举报的,瑞昌市纪委监委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并对检举控告人和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检举控告内容应该客观真实,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对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将视情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特此公告


中共瑞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瑞昌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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